关于图像分析专用电脑和荧光显微镜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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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激光共聚焦室(312室)图像分析专用电脑和OLYMPUS荧光显微镜必须填写使用申请报告(在病理教研室网站研究生教育栏目下载,或于312室管理人员处领取),交教研室领导(主任)批准,并通告312室管理人员。
二.必须参照正确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图像分析专用电脑使用说明书在操作台第一格抽屉内的专用文件夹内,OLYMPUS荧光显微镜使用说明书在操作台面上,请按规范使用。
三.使用后必须按照正确的登记规范登记。(1)登记使用具体时间: 年 月 日及时段(如:3:00-4:00pm)。(2)登记设备使用后,是否仍保持正常状态。使用完毕312室设备离开时,必须实行“三查”:查空调是否关闭,查电源是否关闭,查门锁是否关闭,确保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四.不得私自修改OLYMPUS荧光显微镜照相参数,不得私自修改OLYMPUS荧光显微镜摄像枪参数。使用该荧光显微镜观察切片标本或实施照相后必须用专用擦镜纸(在操作台面上)清洗镜头(特别是目镜镜头),并检查镜头确无污染(注:在对凝胶电泳类标本和彗星实验切片标本实施观察照相时尤其要注意清洗镜头,确保无污染),如发生由于没有彻底清洗镜头导致该荧光显微镜镜头发霉和致癌物危害本教研室教职员工和研究生的事故,将严厉追究弊事者责任。
五.使用图像分析专用电脑时不得私自下载或安装软件和更改图像分析专用电脑系统设置,使用外来软盘或U盘时必须查杀电脑病毒,如出现电脑病毒感染图像分析专用电脑导致系统崩溃,将严厉追究弊事者责任。
六.以上规则,共同遵守,互相监督执行,如出问题,追究个人责任。
广东医学院病理教研室
2004.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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